Halal 一词源自阿拉伯语,指伊斯兰法下被允许的事物。在马来西亚的商业语境里,它不是一个可以随便用的营销词 —— 它有法定定义

法定定义

1975 年《商品说明(「清真」一词之使用)令》,如 JAKIM 认证程序所引述,规定食品可标示为清真,须同时满足以下各项:

  1. 不来自、也不含有伊斯兰法下禁止穆斯林食用的动物的任何部分,或未依伊斯兰法宰杀的动物;
  2. 不含伊斯兰法下视为不洁(najis)的物质;
  3. 在制备、加工或生产过程中,未使用依伊斯兰法定义不洁净的设备;
  4. 在制备、加工或储存期间,未接触或紧邻任何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食品。

第四项为什么重要

新厂商常以为清真只跟成分有关。第三与第四项讲得很清楚:设备与储存也在评估范围内。

一项成分表毫无问题的产品,仍然可能因为跟非清真产品共用同一条产线、或存放在它旁边而不通过。

这就是为什么认证稽查是实地检查厂房,而不是在纸上审一份成分表。

依据哪一个教法学派

JAKIM 的程序说明,此处的伊斯兰法指沙斐仪(Syafi'e)学派,或经谕令指定的马立基(Maliki)、罕百里(Hambali)或哈乃斐(Hanafi)学派。

换句话说,认证决定建立在已界定的法学依据上,不是开放解释。

本文依据什么

本文引述 JAKIM 自己公布的认证程序与入口网站内容。程序会修订;在做出牵涉金钱或风险的决定之前,请以 JAKIM 官方文件为准。